為帶動產業經濟的轉型與革新,立法院於99年制定公布「產業創新條例」,取代促進產業升級條例,其最大不同在於配合「輕稅簡政」稅制改革重點,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由25%調降至17%。同時促進台灣成為「全球創新中心」,透過研發租稅獎勵引導產業升級,提供公司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稅額全國一年100億元新台幣的額度。
為協助廠商了解「公司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」新制,工業局將於2月25日舉辦說明會,會中將針對電子資訊領域研發支出之認定、申請期限、申請程序、核定機關、施行期限、抵減率及相關事項予以說明,僅此一場,機會難得,敬請踴躍出席。
聯絡窗口:徐銘均/ 02-25432538#115;蔡淑瑜 /02-25432538#125 報名網址
為協助廠商了解「公司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」新制,工業局將於2月25日舉辦說明會,會中將針對電子資訊領域研發支出之認定、申請期限、申請程序、核定機關、施行期限、抵減率及相關事項予以說明,僅此一場,機會難得,敬請踴躍出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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