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富士全錄多功能事務機相關產品是否為行政院環保署列管「印表機」責任物範圍,依環署廢字第0990016018號公告及98年8月31日環署廢字第0980076145號解釋令,有關應回收費資訊物品之責任業者範圍,應併參照解釋令補充規範,係指可與「個人電腦」連接之設備、裝置,業者所製造、輸入之商品如符合上接功能者,皆屬列管範圍,具特殊規格,有不同於個人消費性質,則非列管責任物,詳細型號說明請參閱附件公告,如有疑義請電洽輔導人員(02)237-05888#341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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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富士全錄多功能事務機相關產品是否為行政院環保署列管「印表機」責任物範圍,依環署廢字第0990016018號公告及98年8月31日環署廢字第0980076145號解釋令,有關應回收費資訊物品之責任業者範圍,應併參照解釋令補充規範,係指可與「個人電腦」連接之設備、裝置,業者所製造、輸入之商品如符合上接功能者,皆屬列管範圍,具特殊規格,有不同於個人消費性質,則非列管責任物,詳細型號說明請參閱附件公告,如有疑義請電洽輔導人員(02)237-05888#3419。